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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扶持残疾人事业项目智障脑瘫孤独症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
时间:2016-02-12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8899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残联《关于下达2015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扶持残疾人事业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甘残财字[2015]34号),进一步做好我市智障、脑瘫、孤独症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根据《甘肃省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扶持残疾人事业项目智障脑瘫孤独症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任务目标
  2015年9月至2017年12月,资助15名贫困智障儿童、20名贫困脑瘫儿童,15名贫困孤独症儿童进行系统的康复训练,以提高儿童的运动功能、生活自理、社会适应和学习能障,培训儿童家长(亲友),帮助家长掌握康复的基本原则、目标、途径和方法。(项目任务分配详见附件1)
  二、救助对象和要求
  ——诊断明确、身体状况稳定、家庭成员配合的贫困智障、脑瘫、孤独症残疾儿童。
  ——城乡有康复需求的贫困智障、脑瘫、孤独症残疾儿童中,优先资助城乡低保家庭的贫困残疾儿童。
  ——贫困智障、脑瘫残疾儿童年龄不超过7岁,贫困孤独症残疾儿童年龄3-6周岁。
  ——在全市范围内筛选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儿童。
  ——救助对象应持“康复救助卡”进行康复训练。
  三、救助标准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为每名贫困智障、脑瘫、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救助训练补助资金2.4万元,含不超过补助额10%的工作经费,工作经费应用于项目筛查,康复档案和救助卡建立等。
  四、工作体系
  ——市残联  负责全市项目组织实施与规范管理;制定全市贫困智障、脑瘫、孤独症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分解下达项目任务指标,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定期检查项目县市区残联执行项目情况,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为确保专款专用,市残联将会同市财政局对项目实施进行督导检查。
  ——县市区残联  承担救助项目的县市区残联负责制定本地项目实施方案,审核确定承担项目任务的康复定点机构;做好受助对象的项目筛查、申报审批、数据统计、项目自查及总结上报等工作;定期督导检查康复定点机构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按项目要求逐级上报项目资料和工作总结。项目验收前,每半年向市残联报送前期项目进展情况报告,包括项目实施进度、资金使用、绩效考核等。加大项目社会宣传力度,号召全社会关心支持残疾儿童康复。
  ——定点康复机构  制定机构康复救助项目的实施办法,做好康复专业人员和基本设备设施的配置,保证开展救助贫困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的必要条件;采取机构集中评估、训练和家庭康复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对项目资助的贫困残疾儿童进行系统康复,确保康复训练成效;建立受助儿童康复档案,发放项目救助卡,定期进行康复效果评估,做好本机构自查自评、项目总结和资料汇总上报等工作。
  五、工作流程
  ——确定任务机构  项目县市区残联按照项目实施办法的要求,对辖区内康复机构资源进行调查摸底,审批符合条件的公办和民办的儿童康复服务机构承担项目任务,与定点康复机构签订项目目标责任书。
  ——筛选资助对象  项目县市区残联负责定点康复机构专业人员进行贫困智障、脑瘫、孤独症儿童筛查摸底,选择诊断明确、符合救助条件的贫困智障、脑瘫、孤独症儿童,由救助对象提出申请,经村(社区)推荐,项目县市区残联审批后,安排受助儿童参加救助项目,进入康复机构接受训练。
  ——实施系统康复  康复定点机构要为受助儿童进行康复评估,制定康复计划,实施能力训练,定期进行阶段评估,建立康复训练档案,具体参照《甘肃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七彩梦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甘残联发[2012]41号)文件;负责填写《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扶持残疾人事业项目智障、脑瘫孤独症儿童康复救助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扶持残疾人事业项目智障、脑瘫、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登记表》(简称登记表),向符合条件的受助儿童法定监护人发放《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扶持残疾人事业项目智障、脑瘫、孤独症儿童康复项目救助卡》(以下简称救助卡),受助儿童在定点机构接受康复训练时应出示救助卡。做好沟通、衔接工作,培训残疾儿童家长掌握简单的康复训练技巧;机构康复每年不少于6个月,每天训练时间不少于半天,康复训练效果评估应达到有效以上;康复机构要专门组织受助儿童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娱乐等社会融入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受助儿童在康复机构训练结束后,项目县市区残联协助康复机构做好受助儿童社区、家庭康复的指导,做好随访工作。
  ——做好转衔服务  承担任务的康复定点机构和项目县市区残联要重视残疾儿童早期康复与学前、义务教育的衔接,在持续康复训练的基础上,为达到一定能力的适龄儿童争取上学的机会,及时协调有关方面,为其入园、入学提供必要指导、支持和帮助,使他们能够融入社会生活。
  ——做好建档立卡  康复定点机构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在保障康复训练的同时,严格按照项目要求,做好项目资料的收集登记、存档备案工作,统计汇总项目工作情况。项目实施结束后,填写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扶持残疾人事业项目智障、脑瘫、孤独症儿童康复救助项目汇总表》(简称汇总表),将项目资料和工作总结逐级上报至市残联。
  ——时间安排  2016年4月30日前完成项目方案的制定、任务分配、资金下拨,救助对象筛查等前期准备工作。2017年5月30日前,完成受助儿童机构康复训练任务。2017年6月15日前,汇总整理、归档本项目所有相关档案资料,并完成项目终期总结报告。2017年9月30前全面完成本项目上报及检查验收。
    六、经费管理
  项目资金已经由省残联于2015年底直接拨付到实施项目的县市区。项目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中的要求,用于救助对象康复训练、家长培训、家庭康复指导、康复档案、培训教材等范围,专款专用,不得用于项目实施方案规定范围以外的项目,严禁挤占、截留、挪用。符合当地城市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项目的范围应先由医疗保险报销,以补充康复训练经费不足部分。
项目资金的管理要统筹规划,合理使用,账目清晰,登记在案。市残联将对项目资金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查,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并对本项目进行绩效考核。如果项目县市区残联、定点机构无法按期完成项目,市残联将收回定点机构项目任务数及项目的专项经费,并取消该定点机构执行康复项目的资格。
  七、质量控制
  1、贫困智障、脑瘫、孤独症残疾儿童康复评估、训练建档率100%
  2、贫困智障、脑瘫、孤独症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总有效率≥85%
  3、家长对儿童康复的满意率≥90%
  4、家长/亲友培训率100%
  5、家长对培训工作的满意率≥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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